姚卫旭 发表于 2016-3-15 22:44

我没有车我没车,我不喜欢车

一路平安 发表于 2016-3-15 23:02

关中环线大车多,当然不理你,渭南基本没人会,给你会灯,面包车高当然不理你,生命且开且珍惜!

浪漫新房 发表于 2016-3-15 23:57

没车的飘过!

孤云野鹤 发表于 2016-3-16 00:33

该打!白天不打,晚上打!

枫哥 发表于 2016-3-16 03:13

有关部门应该设卡查处私自改装疝气灯,太刺眼了

zhjyonglll 发表于 2016-3-16 08:26

本帖最后由 zhjyonglll 于 2016-3-16 08:27 编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以下规定:
0、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按闯红灯处罚,扣6分,罚款200元。
1、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滥用远光灯不仅不文明,更是一种安全隐患,驾驶员们应该深有体会!

自净其意 发表于 2016-3-16 09:44

真是说到心里去了,讨厌这些人,让他们自己对着自己车的远光灯盯半个小时

五行缺条 发表于 2016-3-16 11:04

上次国贸那不是两车互开远光灯撞死路人,真TM不长记性

azheng 发表于 2016-3-16 12:09

不错不错,远光狗!!!!!

秦殇 发表于 2016-3-16 15:51

JJ米开朗基罗 发表于 2016-3-15 21:19
我就啊不爱听了小面包咋样。那是人品的事不是车的事

肯东不是绝对的,大部分还是好的,不守纪的只是个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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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渭南有个人,只要说出他的名字 所有人都想打他!你想打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