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渭南14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摘要] 10月27日上午,华商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月1日至9月30日,渭南14人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http://img3.myhsw.cn/2017-10-27/6kx1cyx2.jpeg 10月27日上午,华商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月1日至9月30日,渭南14人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当天上午,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媒体通气会。据介绍,近期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521起,其中十类重点违法行为1913起。城市道路现场查处交通违法4321起,查处“三驾”、“三乱”、“两闯”、“三车”交通违法5393起,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922起。全市成功拦截3009辆,查获嫌疑车辆1037辆,处罚率97.3%。
据悉,9月期间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中,其中3人因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6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华商记者 张苗 知道一下: 国家标准规定,100毫克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饮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多数人喝一杯啤酒就达到酒后驾驶的处罚条件。2瓶啤酒或3两低度白酒就达到醉酒驾驶的处罚条件。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和很多因素有关,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又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环境下的酒精代谢速度也是不一样的。 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所谓“终生禁驾”,即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也就是说,凡是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事故且构成犯罪,无论逃逸与否,都可能终生禁驾。
终身禁驾的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违法成本低,这些人里面应该还有偷着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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