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元!渭南某男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还敢驾车行驶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如果仍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就会被查处。近日,澄城交警就查处了一起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案例。雷某某,男,现年26岁,蒲城县永丰镇人。2021年8月13日,雷某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然驾驶陕E牌照的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11时05分许,当雷某某驾车行驶到108国道1155公里处(韦庄高速口)时,被正在执行路面疫情防控检查任务的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韦庄中队的民警检查发现。
查获现场
经民警调查取证,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雷某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一案做出了处罚决定:雷某某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对雷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澄城县交警大队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必须严惩
支持查处
胆挺大的
支持查处
属于无照驾驶了
为啥不换?
几日游?出来就知道严重性了
羞不羞啊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