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需谨慎。此类事情网上反应的多了,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是买房者在买房前,调查不细的緣故,热心买房变成了烦恼官司。如果买房者在买房前多问几个:该公职人员为什么要卖房?可能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十里春风不如你 发表于 2021-9-27 14:48
我觉得是法 院的错
我觉得原房主虽然无力偿还银行的贷款被法院执行,但原房主并没有过错。这件事主要责任是法院,和稀泥,纯碎是人不要脸则无敌。人家已经都说明了房屋已经出售有付款凭证并且签了合同的。你还拍卖。我觉得拍得此房的人也可以以欺诈消费者把法院告上法庭,理由就是:法院没有告知房屋实际情况,明知此房屋拍卖后存在的矛盾和纠纷,还坚持拍卖,把拍卖人往火坑里引导,存在主观故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性质恶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还有公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