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渭南的暖洋洋 发表于 2022-2-24 09:59

渭南一地男子莫名成“老赖”,一查竟是法院把执行对象弄错了

如果不是查征信,蒲城居民李先生还不知道自己成了“老赖”,而真正的被执行人只是和他同名同姓而已。对此,蒲城县人民法院承认,确实把被执行人弄错,已按程序上报,更正有个过程。无意间发现成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才知卷入别人的官司2月23日,里友115037823在二三里资讯求助小里帮忙,反映称蒲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事案件时,被执行人与他同名同姓,法院将他的身份信息纳入失信黑名单。当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反映此事的蒲城居民李先生。他说,去年12月份,他无意中在支付宝查询信用信息,通过自然人黑名单信息查询发现,自己竟然成了失信执行人。
李先生现场操作,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查询到的信息显示,其确实是“失信执行人”,列入日起为2020年4月20日,列入原因为“执行依据文号:(2017)陕0526民初201号;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列入机构为蒲城县人民法院,提供部门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时我看到这个心里发慌了,我从来不欠别人钱,咋能成了老赖?”李先生说,随后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根据执行依据文号查询,才知道这是一起民事官司,但其中的被告虽然和他同名同姓,但家庭住址并不是他家的地址。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17)陕0526民初201号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中有一名李某确与李先生同名同姓,但出生日期不一致,李某在2013年从原告处借走2万元一直未还,因此被告上法庭,判决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同年12月21日,蒲城县人民法院依据这一判决作出过执行裁定,其中被执行人李某的住址与李先生的住址不同。2020年4月7日,又依据这一判决再次作出执行裁定,但被执行人李某与李先生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执行局称已上报更正有过程 为何出错仍不得而知李先生说,去年12月发现后,他找过蒲城县人民法院,但问题至今都没彻底解决,如今他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他希望法院能尽快更正,为他恢复名誉、公开道歉,并赔偿因此给他带来的误工和精神损失等。蒲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已查明是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执行时,没有将被执行人弄准确,给法院提供的信息是李先生的,才出现这问题。他说,李先生的名字同名同姓者较多,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即查询,该案中的李某与李先生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已立即进行了纠正,但纠正失信执行人信息要按程序层层上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更正。目前已上报,但后台不在蒲城,何时能更正还不清楚。李先生质疑,真正的被执行人与他的出生日期和地址等信息均不符,为何录入时没发现?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这由立案庭立案并审核,该局根据移交过来的信息执行,如执行中发现有问题,会通过内部程序更正。他还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向社会公布,只是在内网可查到。至于损失可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蒲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查询了电子档案,其中判决书上记录有被告李某的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均与李先生的信息不一致。该负责人表示,该庭的信息没有错。即使信息输错,最多查不出身份信息或者对不上,不可能给安一个正确的身份证号码。(来源:华商报)http://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02/20/095511yz3g5nu7r9ppne3v.jpg

剑魂 发表于 2022-2-24 10:13

必须赔偿…造成伤害

强子回家 发表于 2022-2-24 10:17

保护好自己的诚信!

奔跑900215 发表于 2022-2-24 10:22

唉,没办法说

匣与桔 发表于 2022-2-24 10:26

必须赔偿,人民东西弄错了,不可原谅。公务人员弄错了就该原谅吗!

小心翼翼 发表于 2022-2-24 10:32

法院是吃干饭的{:qqemoji21:}

~Angel~ 发表于 2022-2-24 10:47

这法院真是无言了

beyondky 发表于 2022-2-24 10:54

这事弄得,误会了吧

我的唯一 发表于 2022-2-24 11:00

必须道歉,支持赔偿            

阳光喜信 发表于 2022-2-24 11:03

这皮球踢的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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