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卿卿 发表于 2022-11-12 22:07

必须严惩
以儆效尤

好人张 发表于 2022-11-12 22:42

对这类人应该严肃处分

好人张 发表于 2022-11-12 22:42

到处乱串害人害国

水壶 发表于 2022-11-12 23:10

补配合疫情防控,就处罚

谷雨由8 发表于 2022-11-12 23:24

防控疫情期间人人有责。

好又多 发表于 2022-11-12 23:45

防控疫情期间人人有责。

hwa 发表于 2022-11-12 23:52

祸害渭南人民

敬由心造 发表于 2022-11-13 01:42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自西向东2018 发表于 2022-11-13 05:20

处罚太轻了!造成的社会面经济损失惨重必须让其赔偿。

自西向东2018 发表于 2022-11-13 05:25

如有证据证明新冠肺炎的传播者在明知自身处于确诊感染、疑似感染的情况下,仍未按照政府部门的防控要求履行相应的行为而导致他人被感染的,除被追究刑事责任外,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违反防疫规定造成他人感染新冠病毒侵犯了《民法典》第1004条中自然人的健康权。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应赔偿侵权人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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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临渭区:一女子从疫情风险地区返,未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要求擅自外出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