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丸子着急 发表于 2022-11-18 11:47

渭南人注意!临渭区常态化开展中心城区道沿石以上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广大市民朋友: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人行道及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持续改善人行道通行条件,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从2022年8月15起依法常态化开展城区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的非机动车包括共享单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二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车辆。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应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按照标识齐头顺向依次排列停放,不得侵占盲道、绿地、应急通道,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不得妨碍应急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的使用。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区域进行非机动车维修清洗、飞线充电、营销展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超市场等应在“四包”区域内划定专门区域满足员工及市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并安排专人负责停放秩序管理。四、沿街单位、门店需增设或撤销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向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完成施划或撤销。五、2022年8月15至8月31日采取宣传教育,现场纠违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辆,不予处罚。六、2022年9月1日起对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七、2022年9月1日起违反规定的行为人自觉于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车辆证件到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受处理。请广大市民及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明出行,规范停车。举报电话: 向阳执法大队0913—2033239人民执法大队0913—2130153站南执法大队0913—2115850解放执法大队0913—2181993杜桥执法大队0913—2128585双王执法大队0913—2098501特此通告!本通告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8月11日https://pic.app.yewn.cn/forum/20221118114708front1_1_265611_Fp3880CzhPPQLcZ4WlDLsbgWU66Z_with_logo.mp4?971(来源:东秦百姓)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11/18/154913y9itpippwis0829y.jpg

我知足所以常乐 发表于 2022-11-18 12:28

是的好好整治一下这样的环境

豫见中原 发表于 2022-11-18 12:47

文明停车,安全第一

2839 发表于 2022-11-18 13:04

浓情 发表于 2022-11-18 13:12

收走了交钱不?

醉美渭南 发表于 2022-11-18 13:31

为什么给这些车没免费停车位,这些车可是低收入人民,小车停车位划在路边也没人管,别在处处针对弱体劳动者,疫情本来让大家生活困难,你们还收车,到时再一人罚几百{:qqemoji6:}{:qqemoji6:}{:qqemoji6:}{:qqemoji6:}{:qqemoji6:}{:qqemoji6:}

Ann123456 发表于 2022-11-18 13:53

人性化实施!这样抬走也有不妥呀!

zhaozhixue 发表于 2022-11-18 14:01

文明城市,,靠大家维护!

紫缘归梦 发表于 2022-11-18 14:41

文明城市,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qqemoji72:}{:qqemoji72:}{:qqemoji72:}

关中黄牛 发表于 2022-11-18 14:43

规范有序停放,保持城市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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