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驶证!一男子涉嫌醉酒驾驶,被临渭交警依法处罚!
11月12日晚20时许,经群众举报,临渭交警大队一中队巡逻民警在乐天大街与杜化路十字东对李某某驾驶的湘H5D0**牌照小型汽车拦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渭南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进一步抽血检验。经陕渭人民医院司鉴所{2022}毒鉴字第2390号酒精浓度检验报告书的鉴定意见/检测结论是被检者血清中乙醇含量为106.5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属于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法律法规引用:李某某醉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醉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容易发生重大事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11/29/110802s7vafpp74c7cq0qa.png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11/29/105614pez3ib35kfvdngoe.jpg
害人害己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遵守交通法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只能怪自己,怨不得别人。 应该终生禁驾的 必须严惩不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