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男子酒后驾驶货车,心存侥幸却难逃脱
近日晚,穆某喝酒后想着交警已下班,就心存侥幸驾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上路,行驶至步昌街道时,被大荔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穆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穆某作出1000元罚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来源:陕西渭南公安)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12/06/092144le2ztzw88y52iw5n.jpg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11/29/105614pez3ib35kfvdngoe.jpg
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心存侥幸,法网恢恢,酒后驾车,执法犯法。活该呀! 侥幸心理不可取,人在做,天在看。 重罚 必须严惩不贷 不知怕怕,心存侥幸。 必须严惩不贷 心存侥幸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