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无证驾驶!澄城县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2023年2月2日17时04分许,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中队的民警收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提示:一辆悬挂陕A牌照的小型轿车,涉嫌逾期未年检违法,在106省道澄城段卓里路口通过后向北驶去。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qvj2lq49k0/bb72f014bc1e4fd7aaf0a56f06296f30~noop.image?_iz=58558&from=article.pc_detail&x-expires=1676170643&x-signature=e9NMQrgTVA82OZTzDWm%2BnWeulfM%3D民警立即按照分工组织拦截。17时21分许,违法车辆被设卡民警拦截并查获。经查,此车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至查获时已经超期一月有余。并且,驾驶人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民警立即扣留其所驾驶车辆,并口头传唤罗某某到警队接受调查处理。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qvj2lq49k0/4962f5223bb44046b1eba968a79c0860~noop.image?_iz=58558&from=article.pc_detail&x-expires=1676170643&x-signature=IezgAdf5CeVwuRknBuO7uq43ooA%3D
处罚结果: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3条第1款、第2款之规定,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未年检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8条第3款之规定,对罗某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的危害后果也是比较严重的:首先,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由于对交通规则的不熟悉,很多无驾照人员对路标很陌生,不懂得道路上有关标志标线的具体规定,对道路上其他车辆正常行驶造成影响,以致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其次,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很多人在尚未考取驾驶证时就开车上路,凭着自身的一点小聪明,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之于不顾,只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澄城交警提示大家:无证驾驶危害大,切勿以身来试法!(来源:澄城公安交警)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302/02/083924g9ywdccyyyuw9iam.png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211/29/105614pez3ib35kfvdngoe.jpg
消除安全隐患 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胆子也太大了,都敢无证驾驶。 严惩不贷啊!! 胆大很,没出事幸运呀!出事责任都纠缠不清的! 胆大包天。 必须严惩不贷 看着就操心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