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人 发表于 2026-1-12 21:24
集体农用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发展的需要。
城市化的进程哦!!
劲舞骄阳 发表于 2026-1-12 20:55
可耕地越来越少了
饿不哈你我!!
口天花 发表于 2026-1-12 20:34
农民同不同意能怎么样?
给钱就同意哈!!
赵建国 发表于 2026-1-12 18:07
这都是对牛弹琴哩,主城区还有多少应安置未安置的人员!
滩大饼里!!!
双手的温柔 发表于 2026-1-12 18:01
好像说的是土地性质变更,对吧?群众赞同的就是好政策。
群众根本没有发言权
耕地又少了22公顷
绿地又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