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小太阳 发表于 2026-3-19 10:13

陕西一地通报5起涉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111/03/114409npvzx8mpaxa2dwmd.jpg3月17日榆林公安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5起典型案例↓↓↓
“净网2026”行动开展以来,榆林市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网上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与网信部门的协同联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成功查办了一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网民吕某某、张某、龚某(男)、龚某(女)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由吕某某编排低俗虚假剧本,张某、龚某(男)、龚某(女)演绎,在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议论。神木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吕某某、张某、龚某(男)、龚某(女)行政处罚。
案例二网民王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搜集往年春运视频、图片,利用AI剪辑软件合成制作题为“2026年春运,高铁空了,只有绿皮火车挤爆了”的不实视频并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后经中国铁路官方微信公众号证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绥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处罚。
案例三网民赵某某因怀疑杨某和其家属存在不正当关系,为泄私愤,多次将杨某的照片、部分转账记录截图等制作成视频,并配侮辱性文字发布到网络平台,损害了他人的个人声誉。定边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赵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网民高某某与王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直播PK过程中,互相辱骂,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榆阳分局依法给予高某某、王某行政处罚。
案例五网民李某某与吕某某因邻里道路矛盾,在同村微信群内发视频和语音信息进行互骂,引发大量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佳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李某某、吕某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规范自我言行,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来源:榆林公安https://www.yewn.cn/data/attachment/forum/202603/19/083424nm10umhm0zlql00h.png

1531913553 发表于 2026-3-19 10:24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遵规守法是关键!!!

赵建国 发表于 2026-3-19 10:36

坚决打击,彻底治理

方圆百里 发表于 2026-3-19 11:33

不能信,看看就好了

赵建国 发表于 2026-3-19 12:21

坚决打击,网络自媒体太乱了,不是法外之地

化蝶飞度 发表于 2026-3-19 12:34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看淡的雨 发表于 2026-3-19 12:40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严惩造谣者

道缘 发表于 2026-3-19 12:52

网络诈骗必须打击

紫缘归梦 发表于 2026-3-19 17:05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监狱长 发表于 2026-3-19 17:40

不能信,看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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