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操控无人机“黑飞”,渭南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近日,大荔县公安局冯村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辖区低空领域安全。4月13日,冯村派出所接上级部门线索通报:段家镇洛河铁路大桥附近有无人机违规飞行,飞行高度达185米,超出了法定120米限高标准。
接此线索后,冯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很快在现场查获无人机操作人员赵某。经查,赵某因工作需求,在明知无人机飞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未取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期间为绕开飞行路线,将飞行高度提升至185米,违规进入管制空域。
目前,赵某因未经批准违规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飞行前必须完成实名登记,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切勿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来源:大荔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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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照执行! 千万不要黑飞 无人机不能随便飞 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遵纪守法吧,这下得不偿失了 无人机不可随意飞行 无人机不能随便飞 打击违法行为。 无人机不能胡乱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