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渭南的软绵绵 发表于 2026-4-15 09:41

擅自操控无人机“黑飞”,渭南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近日,大荔县公安局冯村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辖区低空领域安全。

4月13日,冯村派出所接上级部门线索通报:段家镇洛河铁路大桥附近有无人机违规飞行,飞行高度达185米,超出了法定120米限高标准。

接此线索后,冯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很快在现场查获无人机操作人员赵某。经查,赵某因工作需求,在明知无人机飞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未取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期间为绕开飞行路线,将飞行高度提升至185米,违规进入管制空域。


目前,赵某因未经批准违规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飞行前必须完成实名登记,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切勿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来源:大荔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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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缘归梦 发表于 2026-4-15 11:09

严格遵照执行!

简单一点。。 发表于 2026-4-15 11:58

千万不要黑飞

炎炎夏日 发表于 2026-4-15 12:32

无人机不能随便飞

化蝶飞度 发表于 2026-4-15 12:40

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不倒翁 发表于 2026-4-15 13:52

遵纪守法吧,这下得不偿失了

道缘 发表于 2026-4-15 15:01

无人机不可随意飞行

监狱长 发表于 2026-4-15 16:16

无人机不能随便飞

hwa 发表于 2026-4-15 16:24

打击违法行为。

夕阳多美好 发表于 2026-4-15 17:27

无人机不能胡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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