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恶狗猛扑致人伤残后,当事人索赔无果将狗的主人告上法庭。近日,蒲城县罕井镇的赵女士反映,蒲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开庭审理无果后,几经周折自己又收到了该法院民一庭的传票,她觉得这很不合理。
咬伤缝合100余针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至今赵女士回忆起被狗咬的事,还心有余悸。“我现在一见到大一点的狗浑身就哆嗦,已经对狗产生恐惧了。”赵女士说。
2011年7月31日清晨,赵女士比平时起的早一些,想起公园里跳舞晨练的人还没到,自己决定先到镇上的尚水源广场附近锻炼锻炼,“一路上人很少,我从广场的那条小路由东往西走,走了还不到50米,一条狗从后面把我扑倒了。”被恶狗扑倒后,赵女士坐在地上,狗那尖而锋利的牙齿死死地咬住她左侧肩膀不放,并施展起动物扑食的本能,“头一甩一甩地把肉往下拽。”喘着粗气的赵女士回忆道。
赵女士介绍,因为镇子不大,她认得这条狗,也知道狗的主人叫曹某某。自己被咬了以后,曹某某的叔叔看到了赶紧帮忙,“他叔捡起一块砖拍狗,狗就是不松口,我用右手也撕扯它的嘴皮子。”后来恶狗松了口但又咬到赵女士的大腿处。在闻讯赶来的村民的帮助下才将恶狗拖离并拴了起来。
得知消息后,赵女士的爱人赶到现场并将她送到了医院救治,“手术室的医生出来跟我说,被咬得太厉害了,骨头都能看见了。”赵女士的爱人说。两个小时左右缝合了100多针,伤口处理完毕,接下来赵女士住院治疗了15天后方才出院,期间,曹某某向医院缴纳了治疗所需费用。
走进法庭仍无果
因此事,两家人开始协商赔偿事宜,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2011年11月19日,赵女士在咨询律师后,一纸诉状将曹某某起诉至蒲城县人民法院。2012年1月9日,经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赵女士左肩部损伤属九级伤残。
2012年4月16日,蒲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而当天的审理并没有给予当事人双方结果。赵女士很是不解,开始寻找该法院讨要说法。“我找了多次没结果,后来法院的人给我说,案子送到罕井镇法庭审理了。”赵女士说。得知自己的起诉审理没有结果,并已被送到镇上的法庭审理,赵女士很不理解,她提出异议,并被法庭采纳。2012年8月21日,赵女士又收到蒲城县人民法院传票,传票上写到,该案将于2012年9月11日在民一庭开庭审理,并附有“按时出庭,否则将按撤诉处理”一行文字提示。
“一个狗咬人的案子,民三庭审了没有结果,送到罕井镇法庭再送到民一庭,这是为什么?”赵女士怀疑被告一方动用了人脉关系。最终,她从法院处得到的回答是“法院有程序”。当赵女士要求看程序时,却被对方拒绝。
在尚水源广场处,记者没能见到当事人曹某某。
案件分理疑似涉“三案”
随后,记者又来到蒲城县人民法院。该院纪检组长苏宏盛解释,“当事人(赵女士)问的时候他们当面答复过一次。民三庭审理时,被告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原因是管辖权不能针对法庭于法庭之间,再一个已经过了提出异议时间。但是,我和杨院长商量后感觉,(该案)能分到民三庭就有问题,绝对不应该到民三庭立案,按辖区来分它自然就要到罕井法庭,能到城关法庭(民三庭),很有可能存在咱纪律上不允许的办三案情况,也就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苏宏盛分析,赵女士的案件能到三庭审理肯定有主动努力的过程。他又说:“是不是存在办三案情况,在没有经过认真调查之前不能下这个结论,出现这个情况就有怀疑,因为首先就没有按规矩来,经过商量后认为这个案子该到哪庭审就要到哪去庭审。咱要坚决纠错。”
记者提到查看法院内部管理程序时,他表示,办案人员都很熟悉这一程序,由于时间较远当时颁发的文件已经找不到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