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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买房给孩子结婚用,现在却因为交房日期推后,婚期也一再推后。”昨日,市民郭先生说,交房日期过去了快一年还没拿到房子,让人真是着急啊。
购房者:
去年年底的房到现在都没交付
49岁的郭先生称,他买的房子位于渭南市开发区新盛路中段西侧,是给孩子结婚准备的婚房。记者在郭先生所购小区看到,该11层住宅楼外墙已粉刷完毕。旁边还有一化粪池的大坑,通行的街道路面还没有硬化,因为下过雨的关系,地面一片泥泞。
“按合同约定去年年底交房,原打算给孩子在上半年就完婚的。可谁料到,开发商没有如期交房,当时承诺延迟到今年3月交房。”然而,不仅3月底,直到现在,郭先生都未得到开发商交房的通知,“我多次去找开发商催问,总答复说水管道、电梯等还未安装好。”
郭先生无奈地说:“就这样一拖再拖,房子交不了,连孩子婚期都定不了,如果因此把娃的婚姻大事给耽误黄了,可咋办呀?”
此外,郭先生还担忧,因为交房日期拖延,房产证办理等一系列问题必定也要被推迟。
城建部门:
将尽快督促、协调处理此事
据郭先生提供的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其所购小区暂定名为商业街,由陕西天时置业有限公司所建,交房日期显示为2011年12月31日。
就此,陕西天时置业的销售中心一名刘姓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也无法联系,自己对此不清楚。截至发稿前,记者再次致电该销售中心,仍得到相同的答复。
渭南市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一邢姓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城建部门并未接到市民的反映或投诉,对此情况他们也不知情。
“现在由于施工进度影响,很多项目延迟竣工,之后交房日期就会一再拖延,产权证办理也会相应推迟。”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会尽快联系城建相关科室了解此情况,督促开发商给业主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协调处理此事。
律师:
协商未果购房者可提起诉讼
对于这种情况,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谢玄志律师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如期交房并为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如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借故拖延交房日期,购房者可按照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或约定。”谢玄志说,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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