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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22 17:02:24 责编:亮剑
煤矿安全事故频发让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成为煤老板的帮凶。本报接群众反映,白水县富山煤矿7月23日深夜子时左右发生冒顶事故,致云南省大关县上高桥乡黄华文当场死亡。而当记者前去调查时,当地监管官员却将群众举报之事置之不理,在不做任何调查的前提下,竟说他们无能为力。
近日,云南省盐津县新华村包工头孙忠九向本报反映,7月23日晚白水县富山煤矿发生冒顶,致他代来干活的农民工黄华文当场死亡,而做为当时煤矿的生产负责人田福寿(山西人),不是积极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而是积极安排民用车辆伙同云南包工头孙忠九及其他矿工将黄华文用民用车辆拉往山西绛县殡仪馆,实施了火化。同时通知了死者父亲黄远伟,以56万元私了此事。并以此作为封口费,并威胁家属若说出去将会得到“惩罚”。
接到举报,记者去了云南省大关县上高桥乡新民村,见到了死者黄华文的家人,由于矿上的威胁致使家属不敢面对记者,随后,记者又前往山西绛县殡仪馆,见到了新任馆长李某某,由于新任馆长刚上任,对八月以前的事不太清楚。我们又见到了前任馆长邵某某,而前任管长拒绝提供资料,只是口头证实有这样一个人于7月23日前来火化。
当记者前往白水县煤炭局时,该局一主管领导却以种种理由推诿。他们这种对人生命的藐视心理让记者难以理解。我们不仅想问作为一个主管局,你们的职责是什么?当群众向你局举报时,你们又是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是你们不知情,还是故意隐瞒,还是你们和煤老板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
本报将据实关注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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