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我叫彭新正,男,汉族,生于1967年1月5日,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山西村西沟组人,现反映以下问题:
一、富平县法院判决彭新正与张金会([2003]富民初字第0672号)离婚一案,在一审办案时,法官杨军与张金会同住一个房子,暗中勾结制造假的证据。在庭审中,我们将原始合同、还有23万元外账证明向法院予以提交。张金会则伪造了一份假的合同,也向法院予以提交。我们发现该假合同时,要求法院对该假合同予以鉴定,但富平法院未予采纳。法院最终采信了该假合同,并按该假合同予以判决。富平法院枉法裁决,致使该案无法执行,给了张金会**的理由。2011年,我们向渭南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中级法院以[2011]渭中法民监字第00017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本院于2004年5月9日作出的[2004]渭中法民一终字第084号民事判决书程序违法,认定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但再审最终以[2011]渭中法民再终字第00025号维持了原判。为此,我们请求对该案予以认真查实,对张金会提供的假合同和我们所提供的原始合同,都予以鉴定,作出正确的判决,还我们一个公道。
二、法院违法执行迫害老人。2005年1月11日,张金会带领县法院杨军、杨建华等人,在没有出示搜查证明的情况下,闯进我父亲的家,当时只有母亲一人在家,他们恶狠狠地问我母亲要金子,强迫我母亲打开柜子将书本里面夹的2200元现金强行抢走,母亲说:这是我们的活命钱和孩子的学费,法院的人说:我不管你活命不活命,还盗走了我94年保存的北宋时期的莲花小瓷碟,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然后逍遥而去。在路上碰见我年迈的父亲,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我父亲强行拉入车内,张金会和杨军坐一辆面包车一共三辆车,到了法院就给我父亲带上了手铐,一等就是36小时。晚上父亲的房间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第二天就得了重感冒,他们先后把父亲拷在栏杆上、梧桐树上进行非法刑讯,逼供签字画押,造成老人手腕失血过多留下深深的伤痕,家中现金被张金会一伙抢光无钱医治,加上精神伤害,使病情加重,引发多种病症。
2010年11月份,为了逼死他人灭口,他们先后4次去老人家中威胁,最后查封了老人的房产,致使老人遭受严重的创伤,我父亲整晚整晚地不能入睡,精神临近崩溃。
2011年4月26日中午两点半在富平县法院召开的听证会上,在事实不符的情况下,老人听到了这种利用伪造证据错判的案件,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于29日病情急度恶化,当晚便含冤去世,这离婚案件对无辜的老人有什么关系呢?张金会在老人过世前,多次扬言要致于彭新正及家人受死吧。张金会说:我让法院咋判案法院就得咋判,我让法院干啥法院就得干啥。
三、综上所述,我们请求:
1、对该案停止执行予以重新审理,做出公正判决;
2、要求对富平县法院违法执行,造成我父亲冤死予以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