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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金石幼儿园,一个不负责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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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12-1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
告,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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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2-15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忻州
不想说什么,这么多新用户围攻有意思吗,双方坐一起好好协商,毕竟对象还是个碎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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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2-15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怎么这么多知道内情的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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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12-15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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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
心雨-_-# 发表于 2015-12-14 22:03
没人愿打官司,既然园方都愿站到被告席上,你为何不肯。孩子摔伤,楼主心情理解,但双方解决问题不求法律, ...

这位老师你先看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伤害赔偿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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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目前学校已经在积极协商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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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1-1-19 22:5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我就是从金石学校毕业的,学校是一个很有良心的学校,并不像你说的那样。在学校以外受伤了,给孩子买保险了吗?学校就应该给赔付所有费用吗?医药费可以理解,但是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那么小的孩子有个毛线精神损失费{:qqemoji42:}{:qqemoji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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