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交流] 切记!请勿酒后驾车!!!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58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2-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陕西省交警总队】1月27日,宝鸡支队查获一辆号牌为陕C36576客车超员、驾驶员李发良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饮酒会导致人判断失准、反应迟钝。请您勿超员驾驶,勿酒后开车。
145154sk29k1cba7f7y9a5.jpg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59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2-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把醉酒驾车,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50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2-4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歇哈了,一辈子不用开大车了。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39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2-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路过看看……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