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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之后开车回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过最近家住站北一号小区的居民却在回家这件事上遇到了难题,小区物业不让业主的汽车进入大门。这到底怎么回事?
4月20日一早记者来到了站北一号小区,见到不少业主聚集在一起,道路中间停放了一辆轮胎没气了的汽车。
向记者诉苦的这个人叫乔林,是站北一号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白天上班时路面还是平整的,下班回家后发现道路上出现了隔离桩,而隔离桩的突然设立就是因为小区前不久出的一张告示,没有车位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现在必须买车位才能将车停在小区里。
业主 乔林:大家就没有个心理准备的,他们就开始实行这个事儿了,把大家弄得出来进去都不方便。这是我也是昨晚上才听到这个事的,反正有我个人的心理来说就是,有点不合理。
对于新建成的立体停车位,不仅是乔林一个人觉得不合理,业主候彦明告诉记者,当初建立立体停车位的时候他们也基本不知情。
候彦明:他建立你这个车库的时候跟大家伙也没有商量,按说在小区里面所有的地方应该是业主和建筑商,共同所有的,不管什么地方,他们不是说是随便开发商想怎么办就怎么样办,必须要通过业主。
候彦明告诉记者,立体停车位在建立之初没有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建成之后如何使用也没有和大伙商量。
候彦明:现在已经建起来了之后,他应该跟业主协商怎么把这个处理好,他投资了大家伙也能看到,但是他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法,比如说合理的价格,或者一种什么样的变通的方法,把这个车库也利用起来,大家说是不是说是业主说是我的车不愿意往这停,也不是说是不愿意交多少钱,但是,太不合理了,价格太高了,开始我听人说的时候是7万,现在说成八九万了。
不仅车位的价格大家接受不了,而且小区立体车位只卖不租,现在还禁止那些不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对此,小区业主都认为这样的做法让大家不能理解。
郑若英:这个车位我们不是说是不想要,只能先运行起来,大家都认可了,这是个新东西,这还没运行起来呢,你把桩子就弄上,不让我们进来了,这合理不合理,这个非常的不合理。
那么关于站北一号小区目前不让业主开车进入,立体车库只卖不租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随即来到了小区物业,负责人张引军告诉记者,由于小区道路狭窄车辆多,停放道路上容易堵塞。一旦发生危险,消防车、救护车没法第一时间进来。再加上之前的规划,他们建立了立体停车位。
物业负责人 张引军:咱们没有要求他们强买吧,我昨天一再说,我不要求你买,你想买,你买,你不想买了,外面道路两边的地方很多都能停车,又不收停车费。咱们是为了咱们小区,业主的安全着想。
物业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主要为小区的安全着想,才建立了立体停车位,方便大家进出。同时记者在小区开发商处了解到,目前立体停车位的价格根据层数的不同大致的价格在7到9万之间。
站北一号小区销售部经理 刘青:小区停车,20号以后不允许再停车了,因为小区里面都是买房的时候就说的很清楚,以后咱们要立体停车位,小区里面人车分流,也是为了小区的安全系数着想。咱们这块儿不租,都是来卖,因为建造立体停车位的时候,厂家有一个保险,如果你买,你的安全系数是绝对保障的,如果要租的话,不保证咱们的安全系数在里面。
就立体停车位为何只卖不租和不让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物业和开发商给出了他们的理由。那么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他们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西安泰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栋。他告诉记者,小区不让业主开车进入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西安泰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栋:作为物业公司的话,他们首先是一个对于小区进行服务的公司,他们的权力来源于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因此物业公司无权单方度小区内的业主的车辆进行限制,不让其进入,这是我认为这是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利。
同时李律师告诉记者,物业办对于立体停车位只卖不租的要求,也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西安泰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栋:对小区内的车位或者车库,首先应该由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如果没有规划或者是由开发商使用了业主的公共区域或者场地的话,他建的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不属于开发商单独所有,所以开发商就无权进行出卖。因为地面的车位不能够办理产权登记,所以说产权不属于开发商,因此他无权单方进行出售。这一块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建这个车库,使用了全体业主,场地或者公共道路的话,所建的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不属于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进行出售或者出租。
近年来,物业和业主因为许多问题协商不到位而产生矛盾和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物业作为服务小区业主的管理者,在参与小区管理过程中,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摆正自己的位置,出现问题和分歧时,和业主及时有效沟通,而不是采取不合理、伤和气的手段处理问题。毕竟,良好的服务才是赢得业主信赖和市场认可的法宝。
新闻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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