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于海明母亲得知公安部门撤案,母亲大哭一场:“我儿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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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母亲得知公安部门撤案 大哭一场:“我儿没罪”社会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周金柱 张映伟 2018-09-02 06:48:03


[摘要]”9月1日晚9时许,得知弟弟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了案件,哥哥于阳(化名)长舒了一口气。”  李女士说,弟媳在电话里叮嘱她将老母亲照顾好,将家里照顾好,弟弟的事情由她来处理。
  得知儿子属正当防卫
  母亲大哭一场
  “我儿没罪”


  “真的没有想到这么快能有结果,也真的感谢全国的网友和媒体,我们始终都相信法律、相信政府。”9月1日晚9时许,得知弟弟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了案件,哥哥于阳(化名)长舒了一口气。
  >>高兴
  回家路上得知喜讯
  哥哥长舒两口气
  1日晚,华商报记者连夜赶到于海明位于宁强的老家,当晚9时许赶到时,院子里灯火通明,房内坐着得知情况后赶来的亲戚和朋友。
  “这两天把人都忙疯了,前一拨亲戚朋友刚走,都是赶来慰问和表示关心的。”于阳说,得知弟弟“没事”的消息时,他和妻子正从县城往家赶,而昨日,是上初中的小女儿报名的日子。
  于阳的妻子李女士说,当天她和丈夫去县城给小女儿报名,坐车回家路上突然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说:“好消息,你兄弟没事了。”接到朋友电话时,是下午5时30分左右。“我还不相信,朋友就在微信上把链接发过来了,我打开一看,确实是昆山警方发布的,说我弟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李女士说,尤其是看到警方通报中弟弟“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的消息后,她紧握双拳在丈夫身上砸了几下。
  “当时我老公手机没电了,我告诉他后,他不相信,赶紧拿来手机又看了一下。”李女士说,当时她激动地流下了眼泪,丈夫则长长地舒了两口气。
  于阳说,由于弟弟这件事,全家人几天来心情都非常低落,但干着急又没办法,心里都绷得紧紧的,看到好消息那一刻,他感觉“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母亲
  从邻居处得知儿子“没事”
  她不敢相信
  李女士说,当她和丈夫赶回家时,母亲也刚从外边回来。“是邻居告诉她的,我们到家时,她还不相信,她怕网上的消息是假的。”李女士说,“我给她说,小明没事了。她问我,是真的吧,因为网上的消息很多很杂,她不太敢相信。”
  李女士说:“我说是真的,是昆山警方发布的,这时她才长长叹了一口气,说‘我儿没罪’。”
  于阳说,弟弟出事后起初全家人都是瞒着母亲的,但最后母亲还是知道了情况,几天来不吃不喝,晚上还独自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
  李女士说,这几天为了弟弟的事情,家里全都乱了,老母亲每天以泪洗面,白天不吃饭,晚上不睡觉,这几天高血压都犯了,一家人都怕母亲的身体吃不消。她和丈夫只能不停地安慰,劝说母亲到外面去走走,散散心,但根本没用。
  “早上我和老公去宁强县城给小女儿报名,出门的时候,她又哭又闹,不停地拍门又砸墙。”李女士说,下午得知弟弟确实“没事”后,母亲高兴得大哭一场,终于彻底放下心,早早吃过晚饭就睡觉去了。
  华商报记者赶到时,于海明的母亲已经睡觉了。于阳说:“她几天都没好好睡觉了,今天知道弟弟没事了,她才早早关灯休息了。”
  “前几天我心情也很低落,听到这个好消息,我心里一下子放下了。”于阳说,从昆山警方发布消息后,他就不断接到打来的报喜电话,而家里也围满了亲戚朋友。
  >>嫂子
  回家第一件事是给弟媳打电话
  “家里的农活都撂下了,所有的事情都放下了,每天都关注弟弟的消息。”于阳说,“这几天,我们全家人都没睡好觉,精神都是紧绷的,就担心弟弟一家。”
  李女士说,这几天家人都没有心情吃饭,“早上饭都是中午吃,中午饭基本上都是晚上吃,有时吃几口就撂下了。”得到弟弟“没事”的消息后,全家人的心都放了下来。而她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给远在昆山的弟媳打去了电话:“我在电话里说,妹妹,出了这么多事,前几天我是难过得流泪,今天我是高兴得流泪,小明没事了。”
  李女士说,弟媳在电话里叮嘱她将老母亲照顾好,将家里照顾好,弟弟的事情由她来处理。
  >>哥哥
  感谢全国网友和媒体
  没想到这么快会有结果
  “因为我们也不懂法律,所以对于弟弟到底最后什么结果心里很没底。”于阳说,但他每天都关注网上信息,知道全国的媒体和网友都在关注弟弟的事。连日来,不断有律师联系他,想为弟弟免费代理打官司,但他都没有同意。
  于阳说,他没有接受律师的援助,一方面主要是弟媳在处理这个事情,另一方面他们以前也没有经过这种事,确实不知道该咋办。他只能每天都盯着手机看,想第一时间得知弟弟案件的情况,“终于盼来了这个好结果。”
  “真的没想到这么快,要不是全国媒体和网友的关注,真的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我也始终相信法律、相信政府会给我弟弟一个公平的结果。”于阳说,“真的感谢全国网友和媒体的关注,真的感谢他们。”
  李女士说,她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有这么好的一个结果,“全国的网友和媒体,真的太给力了!”
  就在华商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还不断有亲戚朋友赶到于家表示问候。于阳的朋友王先生说:“听到这个消息,想买一箱炮放了庆祝一下,真的很高兴,今晚全国很多人都在关注这事,都为这个公平的结果感到兴奋,昆山公安详细的调查通报让人信服,这是在捍卫我们老百姓的权利。”
  >>对话当事人哥哥
  希望尽快平息 生活恢复原样
  华商报:你得知弟弟“没事”的消息,心里是怎么想的?
  于阳:肯定是高兴么,这么多天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了。
  华商报:这几天经历了这么多事,你最深切的体会是什么?
  于阳:我从弟弟的事中,看到了法律的公平和国家法治的进步,法律就是我们平头百姓的保护伞,这个结果让老百姓感到有安全保障。同时,也是对行凶犯罪的震慑。
  华商报:弟弟出来了,以后有什么样的打算?
  于阳:目前还没想过这个事,总之弟弟没事就好了,就希望这件事能尽快平息,我和弟弟的生活能慢慢地恢复正常,和以前一样,不再受到大家这么多的关注。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张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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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9-2 15:5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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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9-2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qemoji1:}该案这样的结果是主义的胜利,老百姓的福祉,赞美网民,拥护政府,提倡公正{:qqemoji22:}{:qqemoji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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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9-2 16:2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小意思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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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9-2 18:3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全国网友感谢媒体感谢公平公正的司法机关,穷人有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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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外游子 发表于 2018-9-2 18:30
感谢全国网友感谢媒体感谢公平公正的司法机关,穷人有活路了

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刚接受采访时表示,立即办理相关手续,解除对于海明刑事强制措施,立即释放。

得知这一结果后,于海明哽咽着连说三个“感谢”:“感谢国家!感谢人民政府!感谢人民警察!对我、对这件事做出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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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wnghj766824 发表于 2018-9-2 15:55
法律的公平法制的进步

律师:希望此案上升为司法解释

对于本案的处理结果,陕西律师段万金表示,这是一个公民正当防卫权扩展的标志性案例。

段万金认为,本案最核心的问题是于海明反抢刘海龙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致刘海龙死亡,这一情节如何认定?

很多人可能认为,于海明抢刀后,刘海龙已经不具备继续伤害于的能力,于此时用刀刺伤刘已涉嫌故意伤害。更何况于海明第一次刺伤刘海龙后,刘更加不具备继续伤害于的能力,而于海明继续追砍,故意伤害的嫌疑更大。

段万金表示,这种想法看似合理,但是高估了一般人遇险时冷静精确的防卫能力。“人毕竟不是一架机器,处于极度危险恐惧慌乱之中时,做出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这一次司法机关对于海明正当防卫的认定非常大胆,是在实践中扩展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

段万金认为,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既是法律的胜利,也是公民权进一步扩展的需要,他希望本案能够上升为司法解释,或者在修改刑法时予以考虑,让这次的案例上升为法律,成为法律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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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外游子 发表于 2018-9-2 18:30
感谢全国网友感谢媒体感谢公平公正的司法机关,穷人有活路了

有人拿“昆山砍人”事件炒作自己,进去了
2018年09月03日 09:07:20
来源:恩平公安


2018年9月2日15时许,恩平市公安局110调度室接江门市公安局转来警情:有一名恩平网民通过微博发布虚假消息称为“昆山砍人”事件伤者家属捐款30万元。

接到警情后,恩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新浪微博用户“李嘉臣”真实姓名叫李某涛(男,20岁,江门恩平市人,从事汽车租赁中介工作)。9月2日21时40分,迫于公安机关压力,李某涛到恩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李某涛如实交代了为达到“网红”目的,于9月1日20时39分用网名“李嘉臣”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虚假捐款信息,后该微博因网友举报被永久禁言。

目前,李某涛因发布虚假信息已被恩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治安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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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wnghj766824 发表于 2018-9-2 15:55
法律的公平法制的进步

“昆山反杀哥”就职酒店:他出事期间照发工资
2018-09-02 21:21:44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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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白衣反杀哥”于海明未辞职 就职酒店:出事期间照发工资

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 柴枫桔 江苏昆山摄影报道

昆山“反杀”案仍在持续引发关注。9月1日,昆山警方与检方相继发布通告,以“白衣夺刀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封面新闻记者从知情者处获悉,于海明目前已经出院,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据昆山警情信息显示,今年41岁的“白衣骑车男子”于海明为陕西宁强县人。事发前,于海明在昆城一品酒店工作,任职为工程部人力经理。

9月2日,昆城一品酒店主管人力的顾姓经理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于海明工作认真负责,酒店开业前的工程筹备,均由他一个人挑大梁完成的。出事后,酒店方并未收到于海明辞职消息,而酒店方也为于海明保留着职位。至于是否离职也完全取决于于海明本人。


       顾经理还证实,于海明的女儿患上淋巴癌后,酒店方曾为其发放了员工救助金,对于有知情人士称“酒店老板曾放话于海明判几年,工资照发几年”的说法,该经理也给予了证实。

另经酒店保安确认,网络上盛传的“于哥受伤照”并不是于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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