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
x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之一,但在城市里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内,渭南市主城区全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1月1日,杜桥派出所民警在值班巡逻中发现渭南市临渭区西南京路某小区、仓城路某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经审查:赵某和陈某为了给自家办喜事,分别在自己小区院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制止,经过批评教育,二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一定遵守规定,不再燃放烟花炮竹。在违规处罚方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杜桥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警方提示: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各类喜庆活动中不放烟花爆竹或用电子鞭炮方式替代,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