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大气污染管控的各项措施,改善县城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机动车管控工作安排,经大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自即日起禁止货运工程车辆驶入北环路,现就货运车辆绕行北环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行车辆
1、货运车辆:所有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含农用车)。
2、工程车辆:专项作业车(含商砼搅拌车)、挂车及轮式专用机械车(含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和拖拉机。
二、绕行路线
1、由西向北去往白水方向的车辆:
由西城大道与G108十字右转经西城大道-五原路-东城大道-五陵路-S201绕行。
2、由北向西去往富平方向的车辆:
由S201与五陵路十字左转经五陵路-东城大道-五原路-西城大道-G108绕行。
3、由东向西去往富平的车辆:
由G108与东城大道十字左转经东城大道-五原路-西城大道-G108绕行。
三、其他事项
1、军队、公安、消防、医疗急救、邮政运输、工程救险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禁行规定;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正常作业时,不受禁行规定。
2、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及城区工地渣土车、商砼车等施工车辆及其它确需要驶入北环路大货车,须向县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大货车车辆通行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3、本通告自公布三日后实施。县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违反禁行规定的相关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3月31日
来源:蒲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