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4月27日,临渭城管站南执法大队第三网格对辖区四家出店占道经营的餐饮门店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站北路西段几家沿街餐饮店铺,长期用水桶、自行车、桌子等占用车位,出店占道经营的问题,站南执法大队第三网格多次教育和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几家店扔不改正。于4月27日晚,第三网格对站北路西段夜市经营门店进行了集中整治,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存在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的四家门店责任人分别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800元。后期我网格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整治,坚决制止出店占道经营行为,保持市容环境秩序良好。”站南执法大队第三网格网格长说。
为强化对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的长效管控,临渭城管在加大巡查整治和纠违处罚的同时,强化“门前四包”责任的落实。自今年3月份以来,为辖区单位和商户换发新的“门前四包”责任牌,在明确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四包”内容和责任区域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并与商户逐家签订“门前四包”承诺书,进一步夯实“四包”责任,维护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