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临渭交警将对未挂牌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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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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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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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通告》要求,新购买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购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挂牌。

市民可通过“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预约完成后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材料前往预约网点办理并领取安装号牌。

需要携带的资料: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或证明、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2022年11月1日起,临渭交警大队将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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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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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醉酒驾驶的;

(四)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汽车专用道路的;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力装置的;

(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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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2-10-11 16:5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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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0-11 17:3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要求及时挂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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