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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渭南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重拳治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护航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下面将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2022年10月5日15时,范某峰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5***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范家街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范某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5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谢某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10月31日21时34分,董某鹏驾驶一辆车牌为晋L7***B号小轿车,行驶至韩城市龙门镇禹门大街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韩城交警拦下,经检测,董某鹏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8.0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董某鹏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10月20日16时20分,潘某超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8***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华州区东新庄小学门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华州交警拦下,经检测,潘某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3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潘某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您: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拒绝酒驾,从自身做起!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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