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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依然有极个别人还抱有侥幸心理
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不要再任性啦! 不然......咱们往下看
自渭南市华州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以来,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下,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人心怀侥幸心理,顶风燃放。近期,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办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2起,处罚2人。
11月19日17时许,莲花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经走访调查,违法行为人樊某为庆祝购买新车,在禁燃禁放区域内莲花寺镇何巷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遂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樊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莲花寺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樊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18日13时许,杏林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听到燃放烟花爆竹声音,驱车赶往现场。经民警询问得知,违法行为人杨某为孩子举办满月,在禁燃禁放区域内杏林镇城南村家门口两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遂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杏林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华州公安温馨提示: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环境,而且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华州公安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渭南市华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同时,呼吁群众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发现违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为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环保、宜居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华州公安在此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从你我做起 争做文明市民 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华州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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