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防控工作20条相关规定,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自2022年12月7日6时起,调整城区(小区、巷道)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高风险区和涉疫风险点继续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无疫小区、巷道居民倡导共同维护良好环境,目前倡导减少外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每户每天允许一人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
3.小区、巷道健康服务点要切实负责,严格查验、严控流动;对所有进入人员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加强外来人员摸排、登记、上报、管控。
4.生活物资保障场所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按照市场监管组最新要求有序放开。
5.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广大市民遵守防疫规定,来返蒲提前报备,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杀、多通风、少聚集、不扎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健康监测,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共同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具体由社区防控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3-7208802
蒲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防控组
2022年12月6日
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6时起,有序调整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
1.对我县城区内非营运车辆实行单双号(含临时车牌尾号)管控,即:公历日期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
2.营运车辆继续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3.服务于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类车辆不受单双号限行管控,具体要求参考11月30号发布的通告执行。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2月6日
(来源:蒲城民政、蒲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