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大整治行动,以“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为整治对象,集中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查处过程中,发现部分客运企业忽视安全问题,多次出现超员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渭南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打击,督促夯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常态化管理,针对车辆超员、驾驶员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针对性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渭南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客货运企业负责人,要尽职尽责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和驾驶人安全教育,真正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希望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能够引以为戒,严守交通法规,时刻谨记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驾车途中不接打电话,驾乘车辆全程系好安全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如发现车辆超员,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13——236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