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就好
发表于 2011-7-26 09:05
拆了建新的 才有钱赚 土地价值无限啊
我要坚强
发表于 2011-7-26 10:48
我们商户和剧院签的合同,我们合法经营。剧院的上级文广局和开发商联合开发并把土地直接过户给了开发商,开发商说自己有土地使用证,在自己的土地上合法扎墙。那既然都合法咋会起冲突?上访被推脱,还请大家支招!
我爱歌谣
发表于 2011-7-26 11:07
无语:Q
渭水寒
发表于 2011-7-26 22:15
难道商人也会被欺负,有点意思了,觉得这几家世事都挺大的啊,联想了什么的莫非有叛徒?
渭水寒
发表于 2011-7-26 22:18
折掉一伙倒霉地,扶持一帮大款!
淡淡如风
发表于 2011-7-26 23:00
去年才租的 今年就拆?
我要坚强
发表于 2011-7-27 00:05
是的,签了十多年的合同只用了1年多,总投资超过500万,现在就要拆,简直就像是政府在玩诈骗!大伙有不错的律师请推荐一个,谢谢大家关心!
翠玉轩
发表于 2011-7-27 10:21
这楼也真够短命的,当初设计建造的时候,都死哪去了~
维特
发表于 2011-7-27 14:10
:L:L:L
砖头
发表于 2011-7-27 19:42
嗨!!!中国领导都是欺软怕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