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晒月亮 发表于 2011-8-10 18:05

渭南女孩被强暴 榆林派出称:熟人不算强奸


       7月28日,22岁的女孩小美(化名)称与聊了一年的网友波波(化名)初次会面,而后被其强行带到一招待所内实施奸淫,手机也被波波的同伙抢走。翌日早上,小美到派出所报案,值班人员却说:“熟人不算强奸。”

  渭南女孩称:来榆林已有2年,见网友被强奸
  据小美讲,她是渭南人,来榆林已有2年,工作之余喜欢上网。去年9月的一天,在QQ上加波波为好友后就经常聊天。“什么都聊,慢慢就熟悉了。”小美说,出事当天她约好和波波在火车站初次见面。一同见面的还有波波的一个朋友。见面后,波波邀请小美去他家里坐坐。
   
  “他家就在火车站附近,没走几步就到了。在他家吃了顿饭,呆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小美提出要回去,波波不许。小美跑出门外,被波波和其朋友追上,随即拦了一辆“黑车”,二人合力将她架上车,驶往文化北路高专家属院内一招待所。下车后,一人拽着小美,一人去登记房间。
   
  晚8时左右,为切断小美同外界的联络,波波的朋友抢走小美的手机,先行离去。小美说,她非常害怕,不由自主地浑身哆嗦,忍不住喊了几声想引起别人注意,却招致波波勃然大怒,威胁道:“再喊一脚踏死你!”
   
  小美说,当晚波波多次违背自己的意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他睡得很晚,我跑都跑不了。”直到7月29日早上5时,趁着波波熟睡之际,她才得以逃脱。

  办案人员受理案件时称:熟人不算强奸
  逃脱后,小美联系上了男友,并未将自己被网友强奸一事告知,只是诉说了她的手机被抢。据小美男友回忆,大约早上8时左右,他带着小美来到了青山路派出所报案,一位着警服的值班人员问了几句后,说认识的人不叫抢,让他们自己去找那个认识的人要回手机。
   
  于是小美和其男友走出派出所,这时小美的姐姐也赶到了派出所门外。此时,小美才对姐姐和其男友道出了实情,称自己被强奸。
   
  三人再次来到派出所值班室,“一着警服的值班员简单记录了一下,我们透露和这个人是熟人,没想到值班警察说,熟人不算强奸,然后就赶我们走。”
   
  当日下午,小美在男友的陪同下,来到了波波家,波波父母说,他已经订婚,不可能做这种事情。接着就被波波家人赶出门外,无奈之下,他们拨打了110。
   
  随后,公安榆阳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赶到招待所现场调查取证,并带小美到西沙医院做了化验。
   
  8月3日下午,记者同小美来到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称,索取证物还在做鉴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4日早上,记者到青山路派出所了解情况,问及为什么要说“熟人不算强奸”时,当日办案的白姓、着警服值班员说:“只是随便说说。”
   
  记者后来经过核实,才知这位着警服办案人员为该所协警,不具备执法资格。

渭南杀手 发表于 2011-8-10 18:06

都成经典了,每回有事的时候,就说都是临时工,正式工都跑那吃饭去了,我贼

玖月肆日 发表于 2011-8-10 18:11

这就是潜规则吧

jjf023 发表于 2011-8-10 18:12

没事和生人见什么面呀,吃什么饭呀,自己是有男朋友的,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派出所的更缺德,别人受到了伤害,不去帮人,还说什么风凉话

情缘已逝 发表于 2011-8-10 18:15

新闻说的还少啊,不长记性。。。

缘起六月 发表于 2011-8-10 18:18

被熟人强奸不属于强奸,那是不是这位办案人员也做过同样的事情,对于他们什么是强奸

七月流火 发表于 2011-8-10 18:20

看来各地警察都老有才了!!!可耻。。。

画一方禁地 发表于 2011-8-10 18:35

这女的没脑子吧,又不是没男朋友。还见个P面啊。

孩子他爸 发表于 2011-8-10 18:40

画一方禁地 发表于 2011-8-10 1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女的没脑子吧,又不是没男朋友。还见个P面啊。

现在的人在总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跟男友睡久了觉得淡然无味了,总想找点新鲜感嘛。

透明橘子汁 发表于 2011-8-10 18:41

唉……无奈的飘过……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渭南女孩被强暴 榆林派出称:熟人不算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