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检车逃逸,实在可恨,大家关心跟贴,正气凛然。可每一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它的原因,难道一个警车就打死了所有渭南的警察?一个事故的发生就说明路口的转盘设计不合理?状且事故也不是在路口发生的,至少目前也还不能确定开车的就是警察[也有可能是协警,也有可能是司机的朋友或者是修理厂的维修工,以前都有过这些案例]。要一分为二的分析,看待事件。我们目前要做的就是如何想法设法帮助死者家属尽快找到线索,早日破案,给家属以安抚,让死者眠目!!!
我普通一民,真相没有出来以前什么结果都有可能的。
淡饭 发表于 2011-8-20 2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么确定 不是对面或者斜对门之类的··哈哈
就在“淡饭”她家门口。
这个应该发到俺们 图说渭南啊 呵呵
绝对符合从严 从重 从速 从快的原则 行为极其恶劣 社会危害极大 强烈要求公开审理 公开判决看谁敢顶包 顶不好就~~~~~~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消防队的车,司机已经抓了
估计是临渭区检察院的车子吧:L
侦破了就好了
开警车的就是NB,人民养的就是这样的一些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