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造物 发表于 2011-8-30 10:19

陕西一男子怀疑老婆出轨 连杀三人 4岁女儿不放过!

本帖最后由 中国移不动 于 2011-8-30 10:19 编辑

       清涧男子白光平,因怀疑杜某与其妻石某有不正当关系,并对杜某在其家留宿不满,遂持械将杜某、石某及自己的亲生女儿白某三人残忍杀死,8月26日,白光平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依法枪决。

据了解,白光平于1976年7月1日出生在陕西省清涧县,初中文化程度,与妻子被害人石春艳(殁年28岁)、女儿白月(殁年4岁)暂住榆林市榆阳区上郡路。在打工期间,白光平夫妇认识了被害人杜丽军(男,殁年29岁)。
2009年4月18日下午,白光平与石春艳、杜丽军在白光平家中喝酒,至20时许,杜丽军仍呆在白光平家中不走,白认为杜对其妻别有用心,便打了杜两耳光,将杜赶走。当晚24时许,杜丽军又敲门来到白光平家中,称其喝醉了,要求留宿。
杜丽军在白家睡下后,白光平对杜丽军非常不满,决定杀死杜丽军。次日凌晨2时许,白光平起床拿起屋内案板,朝惊醒的杜丽军头部猛击数下,致杜倒在床下。就在妻子石春艳起来劝阻并拿手机欲打电话报警时,白光平又用案板在石的头部和面部猛击数下,致石春艳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白光平的女儿白月被惊醒后哭喊着叫爸爸,白光平将白月拽下床,用案板砍砸白月头面部数下,致白月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之后,白光平用案板又连击杜丽军头部数下,致杜丽军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白光平骑自家摩托车逃走,途中将摩托车丢弃。
法院认为,罪犯白光平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在白光平杀害的三人当中,包括尚属无辜幼儿的年仅4岁的亲生女儿,其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白光平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已经于2011年8月26日在榆林市榆阳区被依法枪决。

人无完人 发表于 2011-8-30 10:20

{:6_150:}

我愿意 发表于 2011-8-30 10:20

BT男人
应该千刀万剐喽:L

★星空物语★ 发表于 2011-8-30 10:33

{:6_168:}这么残忍啊!或许这男人压力太大了逼成这样子了!

麻痹自己い 发表于 2011-8-30 10:50

估计这男人是有神经病啊

小妖七七 发表于 2011-8-30 10:57

{:6_163:}

Person﹌ 发表于 2011-8-30 11:21

虎毒都不食子

whgwww 发表于 2011-8-30 13:48

男人压力太大了逼成这样子了

孩子他爸 发表于 2011-8-30 19:18

那个姓杜的自找死路,NND就算别人老婆给你睡了,别人男人回来了你还敢强行缠在别人老婆身边,NND也太看不起别人了吧,所以杀了你就像掐小鸡似的。所以说活该被人弄死。

七月流火 发表于 2011-8-31 17:43

早点给执行了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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