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老太跪求还清白,家乐福咋不怕折寿?
昨日,汪婆婆为求清白,甚至向家乐福工作人员下跪。汪婆婆的名字上了家乐福超市的“每日抓窃记录”。 汪婆婆 “顾客是上帝”、“顾客是衣食父母”,这两句零售商企业的口头禅在大众中广为传播,几乎家喻户晓。商家以之为标榜,消费者以之为令箭,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在大名鼎鼎的家乐福商场,上演的一出“上帝”给“邪恶”磕头, “父母”给“逆子”下跪的丑剧,却实在令人愤慨之极!据长江商报2011年10月21日报道,72岁的汪婆婆在家乐福光谷店购物结账时,因4袋促销赠送麦片是否要付费与收银员发生争执,当场被家乐福当成小偷,还被强迫拍照签字。昨日,汪婆婆与老伴再次前往家乐福光谷店,众目睽睽之下,在家乐福相关负责人面前当面下跪,请求家乐福书面致歉,还自己一个清白。家乐福即承认此事是家乐福的过失,但却拒绝由超市书面道歉。视名誉比生命还重要的汪婆婆,为此多次潸然泪下。“我这么大年龄了,莫名其妙成了小偷,心里非常气愤,家乐福必须要还我清白。”
此事经过虽充满戏剧性,但是非曲直却不难判:4袋促销赠送麦片倘若要付费,也是促销员误导的;退一万步说,就算4袋麦片非“非卖品”,汪婆婆也只是结账时与收银员有争执,商品还在收银台上,何来偷窃之说?但商场却把她买的商品都拿去拍了 照,名字上了超市抓窃记录,处理结果还显示经教育后释放。摊上这等欺负、侮辱人的事,甭说是七十多岁的老太婆,换谁都会七巧生烟。在这家乐福 脱光了“顾客是上帝”、“顾客是衣食父母”的鲜亮外衣,裸露出一副蛮横、霸道的嘴脸!而明知错在己方,却拒绝向老太太作出书面道歉,是家乐福企业道德败坏的明证。
小摊小贩,让“上帝”受气的事儿并非少见。但家乐福可是一轮西方的“月亮”,应该比中国所有的大卖场服务更圆满才是!这家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宣称自已的经营理念是以低廉的价格、卓越的顾客服务和舒适的购物环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消费品。家乐福对顾客的承诺是在价格、商品种类、质量、服务及便利性等各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力争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当地社区最好的购物场所。可冠冕堂皇的口号下,个别行为却令人发指,72岁老太太匪夷所思的遭遇背后,是否只有一个解释,当地的底层百姓不值得你们尊重?
中国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意思是说在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做了亏心事,还让72岁老太太的双膝下跪,你们就不怕折寿吗?
相关链接:家乐福(Carrefour)成立于1959年,是大卖场业态的首创者,是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现拥有11,000多家营运零售单位,业务范围遍及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集团以三种主要经营业态引领市场:大型超市,超市以及折扣店。此外,家乐福还在一些国家发展了便利店和会员制量贩店。2004年集团税后销售额增至726.68亿欧元,员工总数超过43万人。2005年,家乐福在《财富》杂志编排的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2位。 超市的东西被偷是经常发生的事,哪个超市不丢东西?大超市丢 小超市也丢~
小偷不会脸上写着“我是小偷”的字样~家乐福抓小偷的举动也属正常,挽回自己的损失。
但是小偷如何判定?按楼主所说的情况,我觉得 这家 家乐福的举动可算是让人吃惊。
事情叙述清楚,也无明显偷窃演示。完全是误导,或者老人理解能力有限,就把老人贴上
“贼”的标签,有些太不靠谱了~
换言之我再来说说这位老人,老人家伸冤要找对部门,与他们理论无果,大可找消协,甚至可以报警。
但是以下跪的方式太欠妥当了。您不名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又为何给理亏的一方下跪呢?如果下跪换
来的道歉。。您这算是达到了目的了。。还是丢掉了更多的东西?
早该封了 :@:@:@:@:@:@ 我们何不看成是一场商业战争呢?家乐福是全球第二大连锁销售企业,近几年,家乐福在国内也被国人逐渐抵制,抵制原因我就不说了,你懂的……这件事的主角又是家乐福,我们能否想到了点什么? :@什么啊···这个超市还有人敢去啊·· :@:o:@:@:@:@:@:@ :@家乐福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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