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枕头 发表于 2011-12-7 23:36

都不是好东西

落叶飘零 发表于 2011-12-8 00:17

强烈建议本文撰写者收回此文,理由有三:1、在本案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作者已经以自己的观点给本案定性,话语之中有明显的袒护倾向。2、既然文中提到顾某伤势严重不能说话,那么作者此番论述只是片面之词,至于片面之词从何而来,依据又是什么估计作者本人也无法清楚说出。3、文中作者把故事情节描述的有板有眼,犹如亲临现场实在让人怀疑。

渺望の孤 发表于 2011-12-8 00:51

哎一个手机引发的血案~~~

如果有一天天 发表于 2011-12-9 10:25

本来捡了人家手机,给人家,人家还要感谢你呢。现在......害的失主也跟着坐牢

酸辣肚丝汤 发表于 2011-12-9 22:53

所以说好人一生平安!

眚眚不息 发表于 2011-12-14 11:30

年轻人都太冲动了。

倒霉熊 发表于 2011-12-14 11:54

想要钱手机别还不就完了,还了还把自己命要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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