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枕头
发表于 2011-12-7 23:36
都不是好东西
落叶飘零
发表于 2011-12-8 00:17
强烈建议本文撰写者收回此文,理由有三:1、在本案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作者已经以自己的观点给本案定性,话语之中有明显的袒护倾向。2、既然文中提到顾某伤势严重不能说话,那么作者此番论述只是片面之词,至于片面之词从何而来,依据又是什么估计作者本人也无法清楚说出。3、文中作者把故事情节描述的有板有眼,犹如亲临现场实在让人怀疑。
渺望の孤
发表于 2011-12-8 00:51
哎一个手机引发的血案~~~
如果有一天天
发表于 2011-12-9 10:25
本来捡了人家手机,给人家,人家还要感谢你呢。现在......害的失主也跟着坐牢
酸辣肚丝汤
发表于 2011-12-9 22:53
所以说好人一生平安!
眚眚不息
发表于 2011-12-14 11:30
年轻人都太冲动了。
倒霉熊
发表于 2011-12-14 11:54
想要钱手机别还不就完了,还了还把自己命要了!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