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套我台词。。。 中国移不动 发表于 2012-1-5 1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佛医我心
姐。。。你套我台词。。。
你咋就知道我是姐呢~! 佛医我心 发表于 2012-1-5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咋就知道我是姐呢~!
他看你是版主。想抱大腿。。 公共事业,应该有政府支出 1、收费要让大家觉得合理,应该明确的标示所收取费用的支出情况,比如免费1个月,然后1个月后计算开销情况,比如电费、设备费等。
2、应当在公众集合时,明确的说明收取费用的理由,比如是电费,设备的耗损等,这样大家也可以理解
3、收取费用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无公章,应当签署收款人的姓名,这是起码的常识
4、我还是认为收款是应当的,但是要符合一些条件,让大家觉得合理才可以,政府在这方面应当大力支持才是,还有鄙视一下文章的记者,看了半天看不懂要说明一个什么意思,文采太差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