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星
发表于 2012-1-10 11:11
抹布
发表于 2012-1-10 11:15
好
本帖最后由 抹布 于 2012-1-10 11:16 编辑
第12条,晚归的男人们记好了!
海啸惊澜
发表于 2012-1-10 11:26
响应楼主的号码 一定记牢了第12条
渭南收破烂的
发表于 2012-1-10 11:34
口红迹:染在浅色服饰上的口红,可先浸透汽油,然后再用肥皂水擦洗便可洗净。
这条太太重要啦。
云沙爱
发表于 2012-1-10 13:20
第十二条 亮了
杜大头
发表于 2012-1-10 14:46
12条确实亮了
熊猫。
发表于 2012-1-10 15:06
12条。我喜欢、哈哈。
千江月
发表于 2012-1-10 17:42
除了第十二条,其他你们就看不到了吗。。有用啊,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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