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
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技术转诊制度一、遵循就近就医、逐级转院必须一步一步来,不能直接去大医院的原则。对于危重病人和疑难病症,因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所限,在本医院不能诊治的,要及时转院,以免延误病情,确保医疗安全。二、参合患者在区级、乡级定点医院就医、转院可自主选择,不需审批。因病情需转往省、市级定点医院就诊者,必须由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临渭区骨科医院(骨科疾病专项)、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疾病专项)疾病相关科室的主管医师判定,并填写技术转诊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给患者,用于转院后审核报销;一份留定点医疗机构合疗科),经科主任、合疗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转院治疗,转院只限本次就医。不开转院就别报销三、定点医院合疗科要对转院的参合患者进行登记,以备核查。四、急危重病人可先入住省、市级定点医院,在入院三日内由其家属携带就诊医院诊断证明到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临渭区骨科医院(骨科疾病专项)、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疾病专项)疾病相关的科室补办转院审批手续。谁也不办五、因急诊在省、市级定点医院治疗的,在度过危险期后(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应及时转回区内定点医院治疗。 肥水不流外人田六、严格控制不应转院的病人随意转院。对定点医院条件、技术能够治疗,患者自行要求转院的,经主管医师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后,仍坚持要转院的,不开具技术转诊审批表。七、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区级定点医院应及时将恢复期、康复期患者转回患者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继续康复治疗。八、双向转诊条件(一)上转条件: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2.诊疗条件限制的疑难复杂病例;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4.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5.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理;6.精神疾病急性发作期病例;7.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九、区级定点医院有义务帮助需要转院的病人办理转院手续,并严格控制转院病人,对可转可不转的不转,本地可治疗的不转,达不到转院条件的坚决不转。区新农合经办中心定期抽查转到区级以上住院治疗患者的住院病历,对达不到转院条件转院治疗的,将进行批评教育。十、在省、市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不符合转院规定或者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供技术转诊审批表,报销时在相应级别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调30%予以报销。同一患者再次在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仍不符合转院规定或者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供技术转诊审批表的不予报销。 好政策 我差/ 上个星期 住院,去的哪天刚开始 实行, 妇幼起步 1000 只给报销 30%,要不然 去2院开转院证明 ,有证明才给报销60%。但人家 不给开!~ 悲剧的 花了1500只能报销150。能咋? 唉,这事情不好说 {:6_189:} 政策让基层落实偏了 就是为了骗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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