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从消防车被抢道超车,看到我们丢失的东西!
本帖最后由 怪叔叔 于 2012-2-21 15:07 编辑小时候老师在黑板上写下:“我是中国人、我骄傲”。是我们有五千年的文化历史~我们中华民族有各种各样的美德。但是我们口中天天喊的那些美德都被如今的金钱社会、权利社会所抹杀掉了。“有钱、有权”才是大家现在所追求的。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小编我最近看到一则报道:
“2月16日晚,北京簋街一家米线店起火,消防车赶赴救火途中,不仅未获社会车辆让行,反遭并线超车。”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zU0NTM3Mzk2/v.swf
视频
想一下,消防车是干什么去了?救火,是去救火……那火场中除了公民的财产外,还有的就是人家的生命。有时候快1秒钟就可以拯救1个生命。居然在还有人跟消防车抢道!莫不是你的家人在火场?你也急着跑回去?还是你没听见后面消防车的喇叭声?警笛声?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5辆消防车在拥挤的路段上难以前前行,这时前面的小车突然让出一条道(感谢这个师傅)让消防车前行。。这时候旁边的一个小车竟然驶入这个道路,挡在消防车前面。我就想问这个司机,你就这么急么?
http://www.tudou.com/v/aUm8yg1xMMU/&resourceId=0_04_05_99/v.swf
俄罗斯高速路上如何避让消防车
http://www.tudou.com/v/PbFpqpJKLts/&resourceId=0_04_05_99/v.swf
德国人如何避让消防车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zU0ODg1MzQ0/v.swf
加拿大多伦多消防车经过,车辆都停行
(注意看,视频开始时,消防车行驶方向是绿灯,意味着与其同向和对向的车正常情况下均可以行驶)
看了这几个视频后,我只能是赞叹。。或许这在别人国家是很平常的,但是还是觉得很赞叹。
新闻报道》》
消防车遭并线遇阻
2月16日晚7时许,东直门簋街一家云南过桥米线店起火。消防部门介绍,接警后16辆消防车赶赴现场,火势得到迅速控制,没出现人员伤亡。
目击救火过程的“花£少”(网名)发帖称,当时火场黑烟直蹿,5辆消防车被堵在了簋街上。“杯具的是,十几分钟过去了,车流一步步向前挪,只有一辆车并线让行。更杯具的是刚腾出点空来,一辆小车挤进去了,气得救火车直摁喇叭。”
有网友还将“簋街消防车遭抢行”拍了段视频传上网。视频中显示,用餐高峰的簋街异常拥堵,消防车行驶缓慢,还遭一辆车并线抢行。
“德国让消防车”被肯定
“簋街消防车遭抢行”的视频传到网上后,引来网友转发和评论。也有网友将两段“德国人如何避让消防车”的视频转发到网上,被网友拿来对比。
其中一段“德国人如何避让消防车”的视频拍摄于交通拥堵的繁华路段。前方车辆听到消防警笛时,自觉向路两侧分散停靠,一辆车拼命往外并线险些追尾。另一段视频拍摄于高速公路上,一辆罐车起火,行驶中的车辆听到警笛后,打着双闪提前向两侧停靠,数千米路段,成百上千的车辆犹如行注目礼般为消防车让路,消防车得以一路高速“冲”到救援现场。
■ 说法
律师 “阻碍通行”缺执行细则
德国法律给予执行任务的消防车以充分“特权”,任何车辆听到消防车的笛声必须立即让行,而且法律的执行力度、公众意识都相对更高。
我国“道交法”和《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如阻碍通行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但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因急于救火,交警、消防没时间处理抢行车辆。路况是否存在避让条件、司机是否构成故意阻拦或存在过失,也存在争议。此外,法规的执行缺乏明确细则,公众的整体意识还有待提高。
既然我们现在的民众对待消防车避让观念并不强!那么现在我们是否也要加强,并且完善消防车避让的法规呢?但是小编又担心这样的法规出来后是否会因为管制问题造成 特权车泛滥?希望大家看了这个帖子后也能认真的来点评下。
{:8_236:} 那个小白车 猥琐的呀
小时候老师说 消防车 救护车 警车 闯死人不偿命 一听到警笛吓的赶紧躲 现在感觉要是真的就好了 不公平公正引发一系列社会怪象,很难说谁是谁非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好坏,但是在私利面前都丧心病狂 司机的素质也越来越低,计划生育真的很重要~~ 这些还是规章制度层面的原因,还有个社会心理因素,这点在天朝首都那更是尤其突出。因为在经常有些不必要的封路禁行的交通管制,以及公车私用等特权车的横行无忌的背景下,大众逆反心理也是重要原因。非必要的鸣笛开道,“狼来了”喊多了,边际效益递减,真的狼来的时候,公众早就乏了,谁会愿意相信你这次鸣笛就真是人命关天的救火救命的急事呢
我觉得出现这个事情,不都是素质问题,这其中不排除特殊车辆,滥用现象的消极抵抗!要想使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的“特殊路权”得到公众的尊重,避免类似抢行并道现象的发生,关键在于特殊车辆的拥有部门,必须严格规范特殊车辆的使用,彻底杜绝滥用现象,同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从而扭转公众对于特殊车辆的“刻板印象”。否则,任凭消防局再怎么呼吁,结果都只能是一个:没用!
杜大头 发表于 2012-2-21 16: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出现这个事情,不都是素质问题,这其中不排除特殊车辆,滥用现象的消极抵抗!要想使救护车、消防车和 ...
这就是所谓的: 狼来了的 故事呀 中国人早已经麻木了!病态的中国啊! 什么时候特权阶层跟国外接轨,什么时间我们也会想他们那样遵守规则了!
我想大家都很盼望有那么一天,当所有都有规矩 有秩序,其实便利的是我们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