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口与西潼路五岔路口昨日发生车祸?
有谁知道什么情况呢?具体的拿出来说一下?
昨天下午4 点多的事。
真不知道 疯狂滴拉土车{:6_151:} 这些拉土车每天半夜跑的飞快,五岔路口向南急拐弯,遍地都是甩出来的土石,清早的环卫工人真是辛苦,这段时间持续如此,应该是从东大门方向的工地出来的渣土车 浪漫人生 发表于 2012-3-6 2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不知道
- -, 我也不知道,只是听人说的, 但是看了渭南日报就知道,听说撵的很惨,爆头。 受害方家属的申诉书
尊敬的各有关领导:
我叫赵和平,男,汉族,现年41岁,住陕西北人印机家属院,无固定职业,系受害人李妮之丈夫。
兹因我妻子李妮和岳父李铁娃被无牌照拉土车撞死这一恶**通事故,临渭交警大队未能及时处理,有关赔偿和善后事宜迟迟不能解决一案进行申诉,具体情况如下:
在2012年3月4日下午3时40分许,我岳父李铁娃骑摩托车载坐我妻李妮和我两个双胞胎儿子沿渭花路由南向北至南塘五岔路口时,突然被同方向驶来向东急转弯额一辆黄色无牌照拉土车碰撞,导致我妻李妮当场死亡,岳父李铁娃严重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个未满3岁的双胞胎儿子在车祸中严重受伤并受到惊吓,肇事司机马红利在车祸发生后不是积极抢救伤者,而是乘乱逃跑。当时五岔路口执勤交警目击并参与了事故处理经过。后经了解肇事车主名叫戴建新,是临渭区李家堡村民,是李家堡村村支书(人大代表)戴怀林侄子。
事故发生后,肇事方采取消极抵赖的态度,迟迟没有露面,临渭区交警大队出警察看了现场,但在该起事故处理中。不知何故,受害方属正常行驶,无违章行为,而责任认定书确定受害方承担次要责任。对这一事故责任明确,无牌照拉土车猖狂行驶无视交通规则的恶性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方一再推诿,交警大队也迟迟没有安排处理这次事故的民事赔偿事宜。
经受害方家属多次催促,办案民警让我们先安葬死者后处理民事赔偿事宜。
我们受害方积极配合交警大队的意见,先后安葬了我妻及岳父。可是在我们安葬完死者后,交警大队和肇事方的态度十分消极,就赔偿事宜多次反悔,迟迟不履行,距离事故发生已经一个多月,始终没有获得赔偿。
我本人是北人印机子弟,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我妻子也无固定职业,结婚多年迟迟没有孩子,后经多发医治,终于在结婚十年后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虽然生活非常拮据艰辛,带上孩子的出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欢乐,我更加积极的多处找工作,有时候一天要打几分零工补贴家用,妻子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在工作了,在家带孩子,我母亲早逝,多亏岳父岳母多方帮助,才是两个双胞胎孩子得以顺利成长,虽然生活艰辛,但是看着孩子的笑脸,妻子满足的表情,再苦再累我都心甘情愿,只要孩子快乐,妻子健康,我们的生活就有希望。
可是,这一飞来横祸彻底打破了我们一家幸福快乐的生活,妻子和岳父因车祸双双死亡,两个孩子因车祸受惊吓严重,成天苦恼着要妈妈,岳母因这次车祸也精神恍惚,无法再帮我带孩子,两个孩子成天拉着我要妈妈,我真是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车祸发生后,两个孩子只认我一个人,我成天为了孩子的饮食起居寸步不离,根本无法再继续出去打工挣钱养家。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断了,而肇事方又迟迟不履行赔偿责任,我们父子的日常生活已经无法维持。我在遭受丧妻之痛的同时,有面临无法维持生活的双重压力。极度痛苦,精神几乎崩溃。
该起重大恶**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临渭交警大队不知与肇事方有何种特殊关系,处理事故中,态度十分消极,又有偏袒,肇事方多长反悔,一直不履行赔偿责任,事故发生至今仍未未作赔偿,我们在遭受丧失亲人的切肤之痛后又面临生活无法为继的灾难。
故持书申诉反映,寻求各有关单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设身处地的给予关怀,使逝者得以安息,生者的生活得以维系,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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