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 发表于 2012-3-22 08:36

大荔14岁少女逼同学用身体换部分所得 问责教育

本报渭南讯(记者芮潇潇实习记者张超)三名辍学少女为找钱花,居然劫持在校女生,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强迫其卖淫从中获利。
  据介绍,今年14岁的大荔县少女雷甲(化名),2011年辍学后,结交了同样辍学的女生王乙(化名)、张丙(化名),三人整天出入网吧,到处闲逛。

  去年11月15日,因无钱上网,雷甲、王乙、张丙三人商量妥当后,她们便叫上了年纪稍大的男青年贾某,来到大荔县城关中学附近,连哄带骗将一女生骗至一宾馆,强迫其与被王乙叫来的许某发生关系,事后许某给了雷甲等4人400元现金。

  雷甲、王乙、贾某3人又强行把这名女生拉到大荔县阳光宾馆,欲强迫其卖淫时,被领班发觉并报警。目前,贾某已经被劳动教养。近日,大荔县检察院以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依法批捕了雷甲和许某,大荔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在追捕在逃的王乙、张丙。

~念白~ 发表于 2012-3-22 09:16

14岁多大点的P孩子啊,还是女的,就知道用身体换部分所得,还知道把女同学叫去用身体换部分所得。哎。什么世道啊!

ン心欣ν向蓉 发表于 2012-3-2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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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砖头 发表于 2012-3-22 09:32

大荔娃咱争成这样子了。才十四啊

M00789 发表于 2012-3-22 09:35

脑残!~   自己卖去么最多 罚款

安心 发表于 2012-3-22 15:12

现在这娃胆子太大了

adu_1021 发表于 2012-3-22 10:47

现在这娃胆子太大了

panni 发表于 2012-3-22 11:01

现在的孩子啊,真疯狂~~还是早熟啊~

yuhuiwww 发表于 2012-3-22 11:06

小_芝_麻 发表于 2012-3-2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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