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14岁少女逼同学用身体换部分所得 问责教育
本报渭南讯(记者芮潇潇实习记者张超)三名辍学少女为找钱花,居然劫持在校女生,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强迫其卖淫从中获利。据介绍,今年14岁的大荔县少女雷甲(化名),2011年辍学后,结交了同样辍学的女生王乙(化名)、张丙(化名),三人整天出入网吧,到处闲逛。
去年11月15日,因无钱上网,雷甲、王乙、张丙三人商量妥当后,她们便叫上了年纪稍大的男青年贾某,来到大荔县城关中学附近,连哄带骗将一女生骗至一宾馆,强迫其与被王乙叫来的许某发生关系,事后许某给了雷甲等4人400元现金。
雷甲、王乙、贾某3人又强行把这名女生拉到大荔县阳光宾馆,欲强迫其卖淫时,被领班发觉并报警。目前,贾某已经被劳动教养。近日,大荔县检察院以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依法批捕了雷甲和许某,大荔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在追捕在逃的王乙、张丙。
14岁多大点的P孩子啊,还是女的,就知道用身体换部分所得,还知道把女同学叫去用身体换部分所得。哎。什么世道啊! {:10_326:} 大荔娃咱争成这样子了。才十四啊
脑残!~ 自己卖去么最多 罚款 现在这娃胆子太大了
现在这娃胆子太大了 现在的孩子啊,真疯狂~~还是早熟啊~ {:8_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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