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瞳 发表于 2012-4-15 09:14

名买实抢 渭南临渭警方破获系列抢劫香烟案

(见习记者 王明明)以购买香烟为诱饵,趁店主不备时团伙实施抢劫15起,涉案金额达到3万元。3月28日,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协同故市派出所破获周某、张某系列盗抢案,将涉案疑犯全部抓捕归案。

  2月14日19时21分,临渭区故市镇发生一起抢劫香烟案件。犯罪嫌疑人以购买香烟为由实施抢夺,驾车逃离时将被害人拖倒。临渭分局情报中心得知后,以嫌疑人驾车车牌号陕ES2***为线索,以车找人。

  经查,涉嫌车辆为悦达起亚牌轿车,登记单位为“兴龙汽车运输公司”。民警前往该公司注册地址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并不存在。

  民警继而分析认为该车肯定会做定期保养,便着手对起亚轿车销售店和4S保养点调查。了解到在4S店确有该车的保养记录,从而获取到此车系站北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所有。

  通过查询租赁公司的出租记录,得知该车被一名叫张某的男子租赁,张某又将车转借给其好友周某。民警立即对案发当日周某的手机通话轨迹与车辆GPS进行对比,发现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将周某的电话号码、活动轨迹、案发时频繁联系人、作案时驾驶的车辆信息等通报故市派出所。同时,让被害人对照片进行辨认。但因被害人年龄大加之受到惊吓,未能辨认出周某。

  为了进一步获取案件证据,民警从周某手机话单分析入手开展研判,认为周某符合吸毒人员作息习惯,其交往频繁的关系人张某也有可能吸毒。对张某进行秘密调查后,进一步证实了张某涉嫌吸毒,陕ES2***轿车2月14日的使用人为周某。

  确定周某为嫌疑人后,抓获工作成为突破抢劫案件的重中之重,情报中心指令故市所尽快将周上网通缉,同时向各所队发布了“关于抓捕周某等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指令”。3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周某再次作案时被故市所抓获。3月28日,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经初步审讯得知:自2011年11月以来,两名嫌疑人以购买香烟为借口,多次窜至临渭区、高新区以路边商店和名烟名酒店为作案目标。趁销售人员不备伺机抢走软中华、芙蓉王、好猫等高档香烟14条,共作案9起。两名犯罪嫌疑人还交代曾在临渭区、临潼、阎良等地,翻墙入院、撬门扭锁入室盗窃金银首饰、液晶电视机、烟酒等物品,作案6起。15起盗抢案件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近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之中。

奶油粟米 发表于 2012-4-15 09:18

晕 为了三万 真是划不来的劲大

老砖头 发表于 2012-4-15 09:37

 枪毙。不用审了。我代表群众批准了。

lowkey.H 发表于 2012-4-18 16:08

二逑

窗前明月 发表于 2012-4-16 14:16

铁匠徐 发表于 2012-4-16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本事在街上抢个奔驰,宝马先!羞先人哩!

钱途还真是光明!!!!!

萌面斯基 发表于 2012-4-17 16:14

这群强盗,还不如去抢小孩的棒棒糖吃呢!

り染指这街捔 发表于 2012-4-17 19:21

支持枪毙。

铁匠徐 发表于 2012-4-16 12:43

有本事在街上抢个奔驰,宝马先!羞先人哩!

让心灵去旅行2 发表于 2012-4-18 10:12

这种人要抓一个枪毙一个,留在世上也是祸害

carcassi 发表于 2012-4-15 11:56

真是,同样是抢还不如劫富济贫抢个煤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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