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两名小青年翻墙盗走一万六 小烟头锁定嫌疑人
一小青年正值风华正茂,却不学无术整天游手好闲,一小青年正值求学之时,却辍学回家整天东游西荡,邻居两人为求钱便动了歪心眼,盗走他人16000元。2013年2月2日,富平县淡村镇中合村小董组王某电话报警称:自己下午回家时发现家中被人翻动过,16000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淡村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对现场认真走访调查,周围群众反映在案发前后王某家门口曾出现过两名吸烟的陌生青年,民警随即联系富平县公安局技术中队对王某家现场周围进行仔细勘查,提取了几枚烟头。同时民警对两名青年可能出现的地方调取监控录像。经大量细致的侦查,富平县刘集镇人刘某进入民警的视线,烟头的DNA鉴定,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刘某一直行踪不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受害者几乎每隔两天就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民警压力极大,于是在刘某曾出现过的多个地方进行摸排走访。
7月16日,民警终于获得消息:嫌疑人刘某在刘集镇街道出现过。民警遂赶往刘集镇进行守护,蹲守了一天两夜嫌疑人刘某却一直没有出现。民警分析,刘某极有可能不知道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证据正在寻找他。于是,民警随即请示所领导以和刘某身份证重号为借口接触刘某家人。当嫌疑人仍暗自庆幸自己的偷盗行为神不知鬼不觉时,没有想到公安机关“请君入瓮”,将前来派出所处理身份证重号的刘某当场抓获。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刘某如实交代了其伙同邻居刘小某于今年2月2日翻墙进入淡村镇王某家中盗窃16000元的事实,两人将钱平分后用来租房、买衣服、上网等直至挥霍一空。由于受害人的16000元已经被刘某等人全部挥霍,民警多次前往刘某、刘小某家里做其家长的思想工作,两家人已向受害人王某退还16000元赃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刘小某因不满法定年龄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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