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煸花生米 发表于 2014-1-5 08:44

咸阳女子结婚发现身份证号“已登记” 民警:可纠错

          和相恋多年的男友去办理婚姻登记,没想到输入身份证号后,却显示自己的身份证号“已结婚”。

  “工作人员说我已经‘结婚’了,我一下蒙了。”1月3日,来自榆林子洲县的加女士说,1月2日,她和男友前往咸阳秦都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当她填完登记资料后,电脑系统却显示她的身份证号在2007年2月,已被一个叫崔某的人申领过结婚登记了。3日下午,秦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加女士来办理婚姻登记时,确实出现了身份证重号的问题。根据规定需要她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一份身份证明,才能给她办理登记手续。

  “身份证重号一种可能是在登记、换证时出现了失误,另一种是身份证遗失被人恶意冒用,当事人发现后都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纠错。”咸阳市公安局负责户籍管理的李警官建议,加女士须尽快办理纠错改号手续,否则可能会遇到更多麻烦。记者随后从榆林市公安局户籍部门了解到,崔某的身份证信息已申请做了纠错改号,加女士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身份证明,然后婚姻登记系统进行修改后,即可办理登记手续。


劉住童年 发表于 2014-1-5 10:54

还好改过来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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