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飞 发表于 2014-1-23 19:45

网上贩卖出生仅4天儿子 糊涂亲爹被判5年刑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一起亲生父亲在网上明码标价出卖出生仅4天儿子的案件进行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千元。

  25岁的贾某与17岁女友明某都是陕西人。2012年3月二人相识,4月一起到顺义打工。刚来京,明某就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因年龄小又是未婚先孕还没经济能力,就想把胎儿打掉,但因上班没时间去医院,且胎儿越来越大,最后又决定生下。后贾某与明某商量把孩子送人,贾某通过网络发帖送养婴儿并明码标5万、6万、8万不等。2012年12月,王女士给贾某打电话说要收养婴儿,并承诺给贾某抚养费8万元。12月31日,明某生下一男婴,王女士给贾某8万元将出生4天的婴儿抱走。后被告人贾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庭审中,被告人贾某辩称自己没有卖掉孩子的主观意图,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和现实状况,他只是想给孩子找一个条件比较好的家庭,让孩子有一个优越的生长环境。8万元中,1万元是向王女士收取的营养费,其余7万元是向王女士借的。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亲生子女出卖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予惩处。贾某在收取8万元后并未约定还款期限,亦无任何还款行为,且钱款数额巨大,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范畴,因此,法院不予采纳。综上,顺义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千元;继续追缴贾某违法所得8万元,追缴后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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