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水的骆驼 发表于 2014-1-28 17:06

渭南市白水县王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013年7月30日上午,白水县食安办牵头对该县文昌阁西村王某某、李家卓村皎某某开办的豆芽加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两加工点涉嫌违法添加,现场查获无根素469支,生产原料绿豆、黄豆9000公斤。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结论为无根素添加严重超标。经调查,2年时间两窝点共生产、销售毒豆芽10万公斤左右,非法获利12万元左右。2013年12月6日,白水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2013年12月12日,白水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80480945 发表于 2014-1-28 17:09

坚决支持打击这些黑心商家,

水中精灵 发表于 2014-1-28 17:18

好,判处

晨浮 发表于 2014-1-28 18:23

{:6_15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渭南市白水县王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