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多取了,如果少给了呢?估计能糊弄就糊弄了吧。让人觉得气愤的还是这人态度,求人办事态度还那么不友善,钱还他,完了再投诉他。
某银行出现失误,多给一位女士一笔钱,便写信要求这位女士退款。之后银行收到这位女士一封回信,内容如下:
1、请在我规定的时间到我家来取,时间是上午7点到8点,晚上7点到9点,其他时间我要上班和休息。
2、到我家后请在过道口取号,然后在楼梯间蹲着等待叫号,请在我家门口黄线外等待。
3、请提供你的有效证件,在我奶奶那里领取申请表,填好后签名,盖公章,我会对比你们的公章,要是模糊了,我会叫你回去重新盖。
4、你要是问我取了多少钱,对不起,请支付查询费,一笔2元。
5、提供你的单位证明,委托书等资料(注意这个“等”字,到时候突然想起还需要什么,你自己回去拿) 。
6、手续全部完成后,请交纳取款手续费,每笔4元,然后留下TEL号码,我会把资料提交到我老公那里审批,20个工作日后,到我家领取。当然,来领取时请重复1、2、3步骤。”
这种事就柜员自己补吧!
这种事就柜员自己补吧!
#我认为应该退回去,跟你办理的业务员会很感动的,这也是我们做人的道德标准!也在为全社会传播着正能量!是很荣光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