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布 发表于 2016-5-12 11:58

要抓的不是小摊小贩,而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次不分!

浪漫新房 发表于 2016-5-12 12:20

食品安全太差。

黎明前的黑暗123 发表于 2016-5-12 12:53

不了解情况别瞎扯!!!!!

FYR 发表于 2016-5-12 17:52

就是看看评论了

轩宝宝 发表于 2016-5-12 18:00

取缔以后,你让这些商家不过日子了?确保饭店就干净,小摊就不干净了?   看来楼主是有钱人,没有在街边吃过小吃   都是为了生活,都不容易,别把这些人赶尽杀绝了
个人观点,因为我也做生意,明知生意难,谁都想开个饭店,不热不冷,多美的,但渭南的工资水平低,费用大

flyx134 发表于 2016-5-12 18:19

食品安全确实得重视,可惜目前有关部门的监管非常非常非常不到位!!毒*(甲醛和防腐剂浸泡的核桃、豆芽甚至蒜台等)层出不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多体谅摊贩们的不易,权衡规范多方协调。

自净其意 发表于 2016-5-13 09:17

现在孩子都爱吃,卫生食品质量都让人堪忧

落叶2009 发表于 2016-5-13 20:22

上次看见炸东西的油,黑亮黑亮的,不知道她给自己家孩子吃不。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16-5-13 21:58

买卖是自由的

王二小V 发表于 2016-5-15 01:12

小摊小贩不靠着,就只能去当小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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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渭南城区部分学校外仍有摊贩摆摊向学生出售小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