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宝 发表于 2016-5-18 11:19

大荔一男子因对村干部“有意见”,砸过路车泄愤!!

  因对村干部“有意见”,大荔县一男子遂对社会产生不满,无故拦截、打砸过往车辆,造成无辜车辆受损。近日,被告人张某某被大荔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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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日上午9时许,大荔县一男子张某某对自己村一名干部“有意见”,进而对社会不满,想着要制造一定的社会影响。

  张某某将借来的摩托车及一段水泥管道放置在该村干部家门前,用于拦截过路的车辆。当天上午,一辆银灰色的东风小康面包车从此路经过时,张某某将其挡住,不让其通过,并和车辆驾驶员唐某某在言语上发生了冲突。张某某拿起随手携带的棍子、砖头等物,将唐某某驾驶的小车车窗玻璃砸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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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某某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张某某拒不听从民警劝阻和传唤,还用手中的砖块威胁民警,进行反抗。民警在劝解无效情况下,使用警械强制将张某某控制。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无事生非,无故损坏他人财物,阻挡他人自由通行,拒不听从民警劝告,情节较为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某以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具有犯罪前科,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该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附带民事原告人所受损失情况,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华商网)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5-18 11:51

罪有应得!

239 发表于 2016-5-18 12:34

大荔出这瓜皮,对村干部有意见,整他,看起来是个欺软怕硬的二货

平凡的人生 发表于 2016-5-18 13:08

有本事学学山西胡文海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

西门吹雪 发表于 2016-5-18 13:10

239 发表于 2016-5-18 1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荔出这瓜皮,对村干部有意见,整他,看起来是个欺软怕硬的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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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 发表于 2016-5-18 13:18

坎头子货

源远流长 发表于 2016-5-18 13:24

瓜皮。。逗比,

盘石 发表于 2016-5-18 13:48

坎头子,这个词好!

旺仔宠物 发表于 2016-5-18 14:17

这货萨不美,对村干部不满直接去收拾村干部去,弄哈这事这不是让大家一块收拾他么

活着是种态度 发表于 2016-5-18 14:23

估计这人二杆子脾气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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