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7岁女大学生遭5名舍友残忍殴打 精神出问题!
本帖最后由 闰土 于 2016-5-21 09:59 编辑“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把娃送到学校来学习,却被折磨得浑身到处都是伤,都是十六七岁的孩子,下手怎么会这么重?学校平时是怎么管理学生的?”昨天上午,乐乐的妈妈提起当时的情况,失声痛哭着给记者说。
该校保卫处负责人郭军强说,当晚11时许,他接到校领导的电话后,从周至老家连夜赶到学校,对这件事情展开调查。记者从郭军强提供的校保卫处所做的笔录上看到,乐乐说同宿舍女生邓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程某、张某多次欺负她,不让她给老师说。5月7日凌晨4时开始打她,一直打到6点多钟,打得她不得不装死。邓某某又用水将她泼醒,接着又打。5月11日晚上,邓某某用拖鞋、手机壳、手打她面部,程某、刘某某、张某用手扇她耳光。王某某和邓某某还用手机拍摄打她的视频,并强行让她跳舞,又把所拍视频发给了其他同学。
郭军强问其为什么直到5月14日才把被殴打的事情说出来?乐乐说,5月14日晚,经常打她的女同学让她给她们买吃的,她说所要的东西学校餐厅里没有,后来其中一名舍友到餐厅发现有让她买的东西,就恐吓她,说让她“晚上等着瞧”。她担心晚上又被殴打,就向比较熟悉的同校园北方学院同学周某发短信求助。
问及殴打乐乐的原因,邓某某说,乐乐在背后说她坏话、骂她。5月7日晚,乐乐因和程某发生了冲突,她和张某、程某动手打了乐乐。5月11日晚,她和张某在宿舍里唱歌,乐乐突然说了句“断气呀”之类骂人的话,她当时没有理睬,接着唱歌,谁料乐乐还在不停地骂人,她下床走到乐乐跟前问为啥骂人,乐乐说嫌太吵了,她接着就扇了乐乐一巴掌,接下来,张某、程某、王某某就打了乐乐。她认为她们殴打乐乐是一起情节严重的恶劣事件……郭军强说,学生当时拍摄的视频证据非常重要,他多次查找视频内容,发现被删除了。
3名打人者被开除2人被记过
昨天,西安工程技师学院保卫处负责人郭军强拿出一份校方的《调解情况说明》说,事件发生后,公安长安分局东大派出所民警柏鹏等赶到学校,了解完事情的基本情况后,建议校方通知双方家长,由学校主持对此事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按程序移交给派出所依法处理。但是,他经过两轮调解未能成功,只能将此事移交给派出所处理。
5月15日晚,学院保卫处与学工部商定,对上述学生根据调查的结果及参与打架的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出了相应的处理。给予邓某某、程某、王某某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理,给予张某、刘某某记大过处分。并通知此事件的相关学生家长,于5月16日到校通报处理结果。
保卫处根据受伤学生家长的要求,在学校会议室进行了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乐乐的家长提出给对方时间考虑,再进行协商。并根据对方的承受程度降低费用2万至3万元进行调解。
5月18日进行第二次调解,由该班主任将调解意见通知打人学生家长。最终,邓某某、程某、王某某、张某、刘某某的家长不同意调解费用,同时表示每家只愿承担1000元费用,共计5000元。至此,经学院再次调解,最终未能达成协议,此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被打女生半夜惊醒医生建议精神治疗
乐乐的妈妈说,5月14日晚,从外观上看,她看到乐乐身上都是些外伤,感觉不要紧,就将乐乐接回家,谁料刚刚睡着不久,乐乐全身颤抖着哭喊道,“别打我了,求求你们别打我了……”她就不停地安慰孩子。第二天白天,看上去乐乐情绪极度低落,一看见拖鞋、发卡就情绪失控。当她提出让乐乐在家休息一阵子了再去上学时,乐乐突然用两只手抱着头哭着说,“不去上学了,再不去学校上学了,妈妈,你救救我,我怕她们把我打死了。”她一看娃的情况严重,就赶紧把乐乐带到省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应激反应”,建议休息一周并定期检查。当晚回到家中,乐乐睡到23点多时,再次极度惊恐地坐起来,全身颤抖着又说“别打我了,别再打我了。”这几天来,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
昨天上午,妈妈和从外地赶回来的爸爸带着乐乐来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检查,医生在病历中写道:“意识清,表情呆滞,问话少答,提及事件时颤抖、哭泣。应激相关障碍,建议住院进一步化禁诊治。”随后,医生开具了住院证明,入院情况栏内注明“严重”。对此,乐乐的妈妈扶着乐乐来到医院院子里放声大哭,“好好的一个娃送到学校去,给我折磨成这个样子了。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娃娃,心咋这么狠呢……”
(来源:猫扑)
先在自己的孩子那里找问题?为什么欺负的只是她?
话也不能这样说,乐乐也许性格内向…不管咋样,同宿舍其他五个也不能经常虐人家啊。都是大学生了,不懂法律吗?我倒觉得应该起诉那五个娃,都是成年人了该承担的必须要承担的。
不管是谁的错,打人就不对,应该先积极的让孩子先看病,而不是先互找对方的不是,成年人了,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吗?
一边看病一边起诉,现在人就爱调解,调解个毛线。
直接就告,这情节在国外就跟严重了。在国内就是两小孩打架没什么。这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直接法律解决。
好可怜!
看见3楼头像就晕
就是看不惯欺负人,,家教何在、人性何在
走法律程序吧。